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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政治部
主 任
副主任章佳辉、黄军民、王  芳
处长王芳(兼)、黎建辉、钱侠江、胡  静、吴锡权
副处长王德智、熊灵芝、文靖之、徐金华、冷小健、李婵娟、高  阳、任  敏、贵月红、莫小勇

主管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机关干部处、地方干部处、教育处、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机关干部处

负责本院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制定政法编、事业编和劳动合同制人员的进人计划,负责考录、调配、考核、职务任免、职级晋升(级别等次晋升)、工资福利、医疗计生、考勤管理、出入境管理等;负责院机关法官员额制、职务职级序列改革,落实各项组织人事制度;管理干部人事档案,采集分析人事信息等。

地方干部处

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中级、基层法院系统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中级、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管理专门法院部门正职;指导全省法院加强队伍建设;负责全省中级、基层法院法官遴选、退额和部分高等级法官晋升、选升;指导全省法院落实三类人员职务职级序列改革;指导落实全省法院三类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政策;负责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衔审批工作; 指导全省法院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配备、招录(聘)和管理工作。

教育处

负责统筹指导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省级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统筹指导全省法院表彰奖励工作,适时组织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指导中基层法院党的建设、文化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本院机关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联系院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织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活动。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执行局
局 长陈明辉
副局长杨  婕、李  川
处 长付庆海、史尊奎、杨婕(兼)
副处长徐曾沧、黄海锭、蒋倩倩、李晓奋、李焱辉、郑华平、陈学斌、汤晓龙、张  磊
审判员林宏坚、杨  军、黄  维、李昙静

统一管理和协调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管理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

综合处:负责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建立和管理执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信息数据库;组织重大执行活动;制订重大复杂的异地执行案件的执行方案;审查先予执行案件;审查办理边控、审查土地续封;组织执行专项活动。

执行一处:负责执行本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办理部分执行复议、执行异议、执行监督案件;审查受理非诉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办理执行协调与协助案件;办理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移交的调查、协调工作。

执行二处: 负责执行信访申诉审查;督促、催办上级批办及下级法院久拖未结的执行案件;负责组织开展部分执行专项活动;办理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移送的监督、督促工作。


办公室
主 任刘史丹(负责人)
副主任赵  炜、陈桂生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督办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负责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院总值班、院印章管理、收发和档案、文电、保密工作;负责综合材料撰写、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全省法院外事工作;办理或协调办理涉外、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负责图书馆管理、发行工作。


审判管理办公室
主 任侯向磊
副主任陈明蔚、林依佳、余义莲

负责本院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司法大数据管理,承担审判工作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价、案件质量评查、审判委员会事务、司法公开、司法委托、组织诊断等工作。


立案庭
庭 长邓巨良
副庭长李学辉、赵  虹、张  锐
审判员苏大清、邹  莹、王晓琴、吴  利
  主要负责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负责办理民事诉权类、管辖权争议案件;负责涉诉信访工作;指导全省法院立案、涉诉信访、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及相关审判工作。


刑事审判第一庭
庭 长叶佐林
副庭长林铠芳、方晓泽、林  婷
审判员刘  潜、王一民、李慧群、邹伟明、翟健锋、林葵生、周  晶、凌  晓、李丰刚、任玲霞

负责审判部分地区第一、二审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件,但未成年人、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涉邪教犯罪案件除外;审理相关的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案件。


刑事审判第二庭
庭 长
副庭长魏  海、石春燕、黄玉良
审判员陈亦光、邓敏波、梁  美、刘晓光、廖丽红、郑思思、王  婧、聂河军、黄少玲、吴  俊

负责审判第一、二审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以及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涉邪教犯罪案件;审理相关的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案件。


刑事审判第三庭
庭 长谭双堰
副庭长陈文凯、刘伟宏、曾观发、苏智丽
审判员洪嘉忠、陈永斌、蒋伟盛、王洪涛、李中原、王  雪、周  彦、陈柏春、李翔晖

负责审判部分地区第一、二审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件,但未成年人、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涉邪教犯罪案件除外;审理相关的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案件。


刑事审判第四庭
庭 长钟道春
副庭长时  磊、万远福、赵志春
审判员罗  桦、向玉生、陈志翔、连辉海、周金华、王路真、傅惟惟、林耀斌、付龙飞

负责审判部分地区第一、二审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件,但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涉邪教犯罪案件除外;审理相关的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
庭 长王振宏
副庭长贾  密、张扬云、武晓晖
审判员陈国进、张艮开、许  娟、钟锦华、李  芹、郭尔绚、王  静、潘宝毅、黄玉霞、刘  卉

负责审判第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审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相关再审和再审审查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
庭长秦  旺
副庭长秦红梅、余洪春、肖  薇
审判员胡晓清、黄立嵘、郑捷夫、王  凯、陈韶妍、王  晶、王丽华、刘文婕、马  莉、马惠华、陈  敏、朱  敏

负责审判第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审判第一、二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股份、公司、破产等案件;审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相关再审和再审审查案件。


民事审判第三庭 (知识产权审判庭)
庭 长王晓明
副庭长欧丽华、龚麒天、郑  颖
审判员岳利浩、喻  洁、叶  丹、林恒春、张胤岩、王碧玉、李  艳

负责审判第一、二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以及科技成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相关再审和再审审查案件。


民事审判第四庭
庭 长辜恩臻
副庭长饶  清、李民韬、焦小丁
审判员李洪堂、潘晓璇、贺  伟、徐玉宝、高  静、黎  嘉、赵  丽

负责审判第一、二审涉外、涉港澳台的商事案件,及第二审的海事案件,信用证案件;审查申请撤销、承认和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审理有关涉外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审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相关再审和再审审查案件。


环境资源审判庭
庭 长金锦城
副庭长吴铭泽、杨  靖、麦晓婷
审判员强  弘、周小劲、李  磊、陈  渊、黄小迪、刘智敏、陈慧峰、董广绪

负责审判环境污染责任纠纷、高度危险责任纠纷案件;审判劳动争议、人事争议、运输类侵权及其相关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纠纷、其他物权纠纷、第三人撤销之诉一审、二审、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审判部分试用特殊程序案件;负责全省法院上述案件的业务指导。


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庭 长陈  颖
副庭长费汉定、陈中越、卫东亮
审判员熊  忭、王泳涌、曾宝珠、彭惠连

负责审判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负责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审判涉执行诉讼和部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案件;负责对相关审判工作调研以及对下级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监督指导。


行政审判庭
庭 长林俊盛
副庭长纪红玲、刘德敏、林劲标、郭琼瑜
审判员罗  燕、黄伟明、方丽达、窦家应、李婉鸣、戴剑飞、严崇哲、王  荣、林锡宏

负责审判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审批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审判监督第一庭
庭 长杜以星
副庭长陈小丽、袁  方、洪望强
审判员谭  甄、钟向芬、何曲伟、莫  菲、晏  鹏、慕丽静、陈  捷、陈培纯、黎晓燕、钟  蕾

负责审判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检察机关抗诉提起再审和对本院生效裁判进行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办理民事、行政抗诉立案审查案件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不服本院生效民事裁判的申请再审(申诉)案件;有关审判监督的调研和指导。


审判监督第二庭
庭长胡晓明
副庭长张  莉、刘旭烜、莫君早
审判员马建兵、何凌云、吴海涛、潘惠莉、李  静、刘红梅、池菡洁、谷红进

负责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刑事再审审查和刑事再审案件;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指导全省法院刑事再审、减刑假释审理工作和少年法庭工作。


研究室
主 任
副主任何秋芳、王联坤、江  萍
  负责调查研究工作;主管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编发《法庭》杂志、广东省法院年鉴等出版刊物;负责法官协会办公室工作。


财务与装备处
处 长余炜川(负责人)
副处长赵  乐、周  力、赖  静

拟定全省系统经费保障政策及综合性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全省法院系统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大要案经费申请,指导和监督下级人民法院财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财务检查;承担省法院机关日常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承担汇总和协调全省法院系统基建(含两庭建设)项目立项、管理和建设工作;承担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化项目的立项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拟定和相关审核审批工作;统一配置全省法院系统审判制服、法警制服等。


督察室
主 任凌  欣
副主任周海燕、李文亮、王慧娟

组织开展本院审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务督察工作。对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决定情况开展司法巡查。承担法官惩戒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在省法院党组授权范围内对工作人员给予处分。指导督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拟订全省法院督察工作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省法院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闻处
处 长
副处长林晔晗、范兴龙、苏依绚

负责本院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


智慧法院建设处
处 长郑毅强
副处长徐嘉欣、江  鹏

承担省法院机关和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组织推进工作;汇总审核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需立项的项目等。


司法警察总队
总队长李春成
政 委陈徐良
副总队长吴  晖

负责协调辖区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负责押解人犯、开庭审判值庭和参与执行等工作;检查、监督全省法院枪支、弹药、械具的使用;指导、监督下级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工作。


广东法官(培训)学院
院 长过雪晖
副院长戚  军、杨俊峰、胡  燕

负责法官和有关人员以及师资培训工作;指导中级法院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培训任务。


综合保障中心
主任周  琦
副主任樊  宁、刘永荣

负责省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梁  赋
审判员王红英、饶礼凤

负责审判行政赔偿案件;依法办理应由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处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和其他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各类赔偿申诉;办理赔偿委员会日常事务,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