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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视频直播紫金县人民政府等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上诉一案

发布时间:2018-05-17 15: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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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3日9时30分, 河源富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紫金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上诉案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开庭金羊网对此案进行了视频直播。

    观看视频直播网址: http://tingshen.ycwb.com/?mdl=wzzbindex&version=97

 

附:

简要案情

一、基本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紫金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河源富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003年,富丽公司在河源市土地交易中心竞得中国银行委托挂牌转让的三块土地。随后,富丽公司持相关资料送交紫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紫金县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后,同意并办理三块土地过户至登记到富丽公司名下,但三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均无明确的四至界址、用地红线图。此后,国土局将其中一块土地(35000平方米)划地交付给了富丽公司,富丽公司将该土地转让给另一单位。对另外两宗共37000平方米的土地,紫金县国土资源局、紫金县规划局告知富丽公司该两宗地的界址不清,无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富丽公司所持有的涉案土地使用权证的两块土地至今无法取得土地使用。富丽公司因此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富丽公司持涉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发现土地界址不明、无规划许可而无法使用土地,并向被告要求划出土地使用时,被告对富丽公司要求不作答复或依法作出处理,被告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判决:紫金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应在三个月内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紫金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不服上诉,请求改判。

二、案件争议焦点

1、涉案两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涉37000平方米土地界址是否清楚,是否至今仍未征收,仍然是农民集体土地?

2、紫金县人民政府向富丽公司颁发了两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否有义务交付证载的土地?如果交付不了土地,是否有义务对富丽公司的要求作出处理和答复?

3、紫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否有义务为富丽公司提供涉证土地的规划测绘红线坐标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案件历史背景介绍和宣传报道的着重点方面的建议

本案争议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各地土地发证秩序混乱、当时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土地登记发证方面的条件把关不严等历史原因,据了解,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有证无地”、“界址不清”现象在我省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并非紫金县所独有的现象。因此,建议媒介报道的重点应侧重于现任政府对前任遗留的历史问题采取何种态度去处理(即是正确面对历史事实、领导重视亲自出庭应诉,积极寻求妥善解决的方案,还是采取无所谓、消极回避的态度,引导各地政府积极面对并依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各地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处理疑难问题的水平),少一些报道以前工作人员的过错而负面影响。

在本案诉讼中,政府一方已经承认行政机关以前的工作存在严重失误,因此,讨论案件的焦点问题应集中在当地现任政府机关应如何依法妥善处理以前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以及一审判决当地政府履行“交付土地”的职责是否妥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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