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也刮“简约风”
发布时间:2018-05-17 15: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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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正式施行,法院启动“简易程序”
新快报讯 记者 郭海燕 实习生 李嫚 通讯员 杨晓梅 赵璐璐 报道 不读起诉书、只问要点、归纳举证……庭审也刮“简约风”。昨日,全市法院正式践行新刑诉法,越秀法院启用“简易程序”。
昨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和法官在越秀区法院,现场体验了新刑诉法中“简易程序”版,庭上对一案子进行宣判:2012年12月7日,骆豪华因涉嫌贩卖毒品被逮捕;12月13日,骆豪华被移送越秀区法院;2013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被判刑3年零2个月。从移送法院到宣判仅用了不到1个月的时间。
根据新刑诉法规定,量刑3年以下,或3年以上但事实清楚,被告认罪且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值得一提的是,采用简易程序,并不意味着草率对之,新刑诉法规定,每次开庭,必须有公诉方出庭,以保证控辩双方力量平衡。采用简易程序,可在保证司法公正前提下,少点“繁文缛节”,也可让犯罪嫌疑人早日从忐忑不安的等待中解脱出来。
而法院方面也可以节省资源,集中精力办理复杂案件;在“共赢”模式下,上诉、抗诉案件或许也会变少,这样一来,二审案件也会下降。
自去年5月份,广州两级法院不断开展新刑诉法学习与试行工作。和“简易程序”一样,“庭前会议”也颇受欢迎。不同的是,“庭前会议”更多是针对重大、复杂案件,启动庭前准备,控辩双方先进行证据开示,确定案件的重点和争点,提高庭审效率。
人不够——法院仍犯愁
新刑诉法正式出场,法院工作人员欣喜这样一股新风吹入,也不避淡淡的忧愁。
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李穗辉表示:“未来最大的困难还是人力等资源问题”。据悉,近年法院接收案件直线上升,单中院一年各类型案件可达3万件。与此不匹配的是,各级法院的法官、书记员、法警比例普遍严重失调。此前,人大视察中,中院曾给出一组数据:去年9月份开始,中院不少法官每周加班15个小时甚至20小时以上,一个书记员月均处理20个案件,而每个案件书记员要协助的工作有20余项。
即便放弃所有双休,加班赶工,案子还是接踵而至,法院审判进度与质量也因此被打折扣,这也直接导致百姓办案难、讨要说法难。
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