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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17 15: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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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方案

为尽快缓解我院审判工作压力,切实解决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经报上级部门批准,本院决定通过统一公开考试形式面向全国法院系统选调4名法官。为做好这次选调工作,根据院党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人数

计划选调法官4名。

二、选调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统一考试、考察原则。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1、全国法院系统在职在编公务员;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选调对象为全日制本科的,年龄要求在37周岁以下;选调对象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以招考公告刊登为基准日);

4、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获得法官资格并担任法院助理审判员三年以上;

5、选调者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选调法官方案信息公布统一在《人民法院报》和广东法院网(www.gdcourts.gov.cn/gdcourt/front/index.jsp)、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www.hzzy.gov.cn/)和广东省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内的“广东法院内部网”上公布,向社会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

自发布信息之日起30天内为报名时间,报名人数按选调职位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开考。

1、直接报名: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法官任命书、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正、副本等复印件及《龙门县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进行报名;

2、邮寄报名:报名人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法官任命书、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正、副本等复印件及《龙门县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邮寄至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人:张裕春,办公电话:0752-7869806,地址:广东省龙门县城体育路2号,邮政编码:516800)。

由本院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审核报名人基本信息,符合条件的给予报名并办理报名手续及通知报名人。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考评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考评领导小组通知其本人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组织笔试

1、笔试包括法律综合知识和法学论文写作,由本院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法律综合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9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法学论文写作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15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50%。两项笔试成绩综合占总成绩的60%。

(五)组织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人员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面试及资格复审由本院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面试(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

(1)《龙门县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一式三份;

(2)户口本、身份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本人《法官任命书》及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5)《法律职业资格证》正、副本;

(6)报考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8)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由考评领导小组评定。

(六)组织体检

考评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不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本院政工科组织实施体检。

(七)确定人选及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人员,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选职位空缺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选,则取消该岗位选调名额。

最终选调人员由考评领导小组报请本院党组会议讨论确定,并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www.hzzy.gov.cn)和广东法院网(www.gdcourts.gov.cn/gdcourt/front/index.jsp)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录用和入职

所选调法官人员统一由本院政工科办理选调手续。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龙门县人民法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万翔院长为组长,杨志伟副院长、吕志坚科长为副组长,张裕春、卢青、叶志刚、杨金燕为成员。

六、纪律要求

(一)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泄题,严禁泄露或提前公布招聘工作中的保密事项;严禁利用招聘工作收受贿赂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证报名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在政审时发现被考察人有受过政纪党纪处分的不予录用。

附:《龙门县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龙门县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贴照

片处

政治

面貌

民族

参加工

作时间

户籍

所在地

工作年限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

审判资格

及年限

(从高中列起,页面不够可另附页)

家庭主要成员

姓  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奖惩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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