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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首发微博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7 15: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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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2-02/28/content_1942774.htm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吴涛 通讯员 王跃峰 黄洁)“提供被执行人行踪,使其能被拘留到案的,当场奖励现金一万元!”昨天,宝安法院通过该院微博发布公告,对一宗执行案件提供线索者悬赏奖励。据悉,通过微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这在我市法院尚属首次。
  这次悬赏执行的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被执行人张玖华系宝安区观澜街道万口福饮食店业主,赵某于2007年3月21日受雇于张玖华的饮食店担任厨师,张玖华未为其缴交社会工伤保险。2008年5月30日,赵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被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由于张玖华没有为赵某办理工伤保险,故其应依法承担相关工伤赔偿,裁决张玖华向赵某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9398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27000元,总计220980元。
  赵某家属向宝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张玖华未主动申报财产,并且下落不明。为震慑规避执行行为,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宝安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张玖华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并将其信息予以曝光,同时经赵某家属的申请,以现金悬赏的方式对能够提供张玖华行踪及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根据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张玖华行踪,使其能被拘留到案的,当场奖励现金1万元;如举报人选择不当场领取奖励,等到案件执行到位后可获执行到位额15%的奖励。同时,如果被执行人张玖华主动找到申请人或法院处理的,申请人愿与其和解,并免除部分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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