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第三批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6-17 17: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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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涵盖协助境外仲裁机构行为保全、“或裁或审”条款的审查标准、隐瞒证据撤裁规则的适用、一人公司注销后仲裁条款的拘束力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不断提升仲裁司法审查与协助仲裁机制的效能,为仲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次共发布10个案例,案件类型集中于申请仲裁保全、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撤销仲裁裁决的审查等。在某公司申请仲裁行为保全案中,内地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下称《两地安排》)协助香港仲裁机构作出首例商事仲裁行为保全,实现了《两地安排》的实践落地,全方位保障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在某置业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中,法院厘清“或裁或审”条款的审查标准,明确当事人有权针对合同项下的不同争议约定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石某公司与联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中,法院合理认定破产程序中债权抵销争议的主管范围,保护全体债权人平等受偿权利,有效维护了破产清算秩序。
近年来,广东法院持续深化仲裁司法审查领域改革创新,全力支持仲裁事业发展,通过规范审查流程标准、建设裁审对接平台、完善保全与执行衔接机制、依法支持境外仲裁等举措,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程序更便利、规则更开放、解纷更高效的跨境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仲裁司法审查案件4081件,同比增长36.9%,审结仲裁保全案件约1.1万件,对仲裁裁决的支持率约97.4%。
责编:余淑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