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发布时间:2026-03-20 18:26:09
浏览次数:- 次
3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刑事审判工作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格公正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展现新担当,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上善于新作为,在践行司法为民和保障民生福祉上争取新成效,在深化司法改革和审判机制创新上勇于新突破。
会议深入学习了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广东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江门中院围绕贯彻落实“八刑会”精神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刑事审判是国之利器,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要始终坚持党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证据裁判等司法原则,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以“九分落实”的精神狠抓“八刑会”明确的工作重点,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强调,要始终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摆在刑事审判工作首位,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严厉打击渗透颠覆、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行为,坚决守好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要紧扣“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善于在大局大势中思考和把握刑事审判的工作定位,聚焦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关键领域,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办好每一起刑事案件,使平安、法治可感可及、更可持续。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始终以法治为内核、以人民满意为标尺,做到既要重拳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严惩涉老幼、涉农、涉医等民生领域犯罪,又要善于聚焦基层治理痛点难点,妥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切实筑牢社会安全稳定的司法防线,从源头减少犯罪发生。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严把法律政策关、事实证据关、程序适用关,牢固树立“100-1=0”的理念,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要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对于原审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要敢于纠错、及时纠错,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要不断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更加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要紧盯新型毒品及涉网络空间、经济、金融、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领域新型犯罪,依法精准打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好社会秩序和群众权益。要全面锻造过硬队伍,恪守清正廉洁的司法底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刑事审判铁军。
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春和对下一阶段刑事审判工作作具体部署,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和林组织学习“八刑会”精神,并通报最高法院表扬的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名单,审委会专职委员陈东茹主持会议。全省各中院分管院领导、刑事审判、审判监督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刑事审判、审判监督等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责编:方怡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