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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对陈运平等22人涉黑案作出二审宣判

发布时间:2020-12-30 09: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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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运平等22人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行贿罪,非法拘禁罪等,数罪并罚,判处主犯陈运平、邓国民无期徒刑,并分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三百万元。其余20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陈运平等18人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7年,陈运平以亲戚、同乡为纽带,在中山市沙溪镇多点投放过百台赌博机开设赌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并通过赌场扩充成员、增购赌博机,不断扩大赌场规模,逐步形成以陈运平、邓国民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非法垄断赌博机市场,2007年5月17日,陈运平、邓国民纠集50余人持刀、棍等器械在中山市沙溪镇某市场内与竞争对手进行斗殴,致双方多人受伤。因有组织成员在斗殴中受伤,陈运平、邓国民等人密谋报复对方。5月19日,邓国民纠集多人在某停车场持刀砍砸曹某等人驾驶的汽车,曹某等人驾车逃离后,又被邓国民指使的手下强行截停并追砍,致一人死亡,二人受伤。

2006年12月4日, 黄某某、罗某某在某士多店内使用假游戏机币在赌博机上进行赌博,邓国民指使手下对黄某某二人进行搜身,继而强行将二人拽拉到面包车上进行人身控制,后又强行带至一间宾馆进行拘禁及殴打。直至黄某某等人赔偿赌场损失后才放走。

该组织还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对影响其开设赌场者进行打压,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非法控制了中山沙溪等地赌场,并对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经营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责编:利玥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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