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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发布时间:2022-03-24 20: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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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

 

 

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

 

 

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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