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当诉讼代理人?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
发布时间:2022-03-24 20: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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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诉讼代理人,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和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供身份证件和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为普通委托,代理人只能为一般送送行为。如为特别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应逐一列明授予的特别权利;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只能视为一般委托,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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