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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构建规范化、信息化、多样化繁简分流格局

发布时间:2021-06-08 1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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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多层次立案体系,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扎实推进审执方式改革,构建全方位繁简分流格局,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近五年来,民商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均达40%以上,2020年达56.5%,司法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立案环节初步分流,促进繁简分流规则化

一是诉前调解分流,力求诉前化解。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1+2+3”工作机制,在立案前对案件繁简进行初步分类,对当事人同意调解以及有调解可能的案件进行诉前分流,既快速化解矛盾,又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二是审判程序分流,制定分流标准。出台《案件分配规则》《案件繁简分类操作指引》等文件,20%复杂案件由本院业务部门审理,80%简单案件由人民法庭审理;设立程序分流员,在基于标的额、案由类别、法律关系、诉讼主体、诉讼请求等因素建立的系统智能识别自动分案模式上辅以人工识别,提升案件繁简分流的精准度。三是构建速裁快审团队,实现简案快审。根据案件量、人员量等实际情况成立36个速裁快审团队,择优选配法官、专职调解员,探索建立“1+N”或“1+N+N”速裁快审团队,实现诉前解纷、简案快审。速裁快审法官指导调解员依法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及时司法确认,对于调解不成的及时运用调解过程中查清的事实和固定的证据快速审理和裁判。该院东城法庭通过分调裁审,实现民商事案件25%前端调解、50%速裁快审、25%难案精审,法官平均办案周期有效缩短,约30%民商事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

二、审理环节积极创新,推动繁简分流全面化

一是实现庭审方式智能化。推进诉讼服务网在线庭审模式、“要素式”“门诊式”庭审、刑事审判远程提讯等常态化,疫情期间通过在线庭审方式开庭1626次,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措施对审判进程的影响。二是优化速裁快审程序。简化庭前程序,速裁快审案件优先采用电话、短信、微信等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双方当事人到庭且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限的,可迳行开庭。便利庭审程序,根据案件情况及需求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地点,庭审环节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和法庭调解等程序限制,力求一次开庭查明案件全部事实。提升速裁效率,对专业化、类型化简易案件要求当事人填写案件要素表,庭审围绕案件要素表开展,裁判文书亦采用要素式或令状式,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三是推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成立送达中心、鉴定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送达、案件鉴定管理工作。成立审判庭和速录员调度中心,根据案件繁简程度统一安排审判庭和跟案庭审速录员,实现审判庭有效利用和速录员统一调配。构建“统一立案,集约送达查控,分散实施”的集约执行模式,组建速执团队集中办理简易案件,速执团队执结案件占全部执行案件的三分之一。

三、平台建设高度智能,实现繁简分流信息化

一是建立电子送达平台,丰富送达方式。2019年6月自主研发智慧送达平台,聚力破解送达难瓶颈,截至今年5月,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的案件数为14.1万宗,共计31万次,文书60万份,案件审理效率大幅提升,30%案件在一个月内办结。二是完善智能审判系统,提升审判质效。通过对案件信息的输入,繁简案件在系统自动标识,并智能推送关联案件。在内网建立类案裁判规范知识库,提升法律统一适用标准和质效,缩减办案周期,为简案快审打下基础。

四、外部联动长效主动,推进繁简分流多样化

一是创建诉源治理示范社区。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纠纷源头预防、源头化解、实质解决。各人民法庭因地制宜,在本辖区内建立“诉源治理示范社区”,突出“一法庭一特色”,推动城乡社区诉源治理纵深发展。目前已创建16个诉源治理示范社区。二是建立社区法官助理制度。首创社区法官助理制度,由法院挑选村(居)调解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并组织到法院跟班学习,借助社区力量化解简单的家事纠纷、邻里纠纷,文书送达、案件执行效率也得到大幅提升。社区法官助理制度与基层综治维稳中心、劳动服务站、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实现良性联动与对接,与派出所、司法所、交警大队、劳动分局等部门建立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第一时间信息互通机制和调处纠纷对接机制,借力妇联、商会等群众组织和社团组织,实现了辖区司法协作体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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