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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推行行政审判速裁改革 高效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21-06-08 1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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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大力推行行政审判速裁机制改革,2020年,49.6%的新收行政诉讼案件和100%非诉行政案件通过速裁方式审理,平均审理天数13.3天,同比减少86.5%,一审上诉率26.5%,同比下降61.4%。

一、精准识别分流,优化人案资源配置

合理调配审判力量,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以30%的审判力量快审快结70%的简单案件,以70%的审判力量精细审理30%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是科学划定速裁案件范围。研究制定行政速裁改革试点意见,反复测算案件量,将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非诉审查、可能作出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裁定等七类案件列入行政速裁范围,并从新类型、群体性等九个方面列明不适用速裁的案件范围,划清案件分流界线。二是建立“一案三识别”精准快速分流机制。在立案窗口设置案件分流员,根据案件类型、起诉内容和敏感程度等精准识别速裁案件、重大敏感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依托电子卷宗即时移送、纸质卷宗二次移送机制,精准快速进行繁简分流。三是配优配强速裁团队。两级法院将立案审查与速裁有机结合,在立案庭成立速裁中心,增配9名骨干法官,调配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40余人,确保速裁团队高效顺畅运转。

二、把握关键节点,构建全流程快审快结机制

以审判程序关键节点为切入口,在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构建立案、送达、审理、裁判全流程快审快结机制。一是建立快速立案送达机制。与广州市政府协调创新适用简易程序征求意见机制,形成行政机关概括同意、个案反对模式,解决征求意见回复迟缓与立案期限短之间的矛盾。全力推行网上送达,与广州市三级行政机关互联互通,建立一键、即时、精准的行政诉讼电子送达平台。二是优化审理程序。在审理组织形式上,坚持以独任审理为原则,以合议庭审理为例外。在庭审程序上,推行以录音、录像方式开展庭审记录,允许庭审过程不受固定顺序限制,全面提倡一次开庭、系列案件集约开庭、当庭宣判,确保大部分速裁案件庭审在30分钟内完成。在审限管理上,将速裁案件审理期限缩短为30日。三是精简裁判文书。充分授权速裁法官依法简化裁判文书,在非诉审查、公积金行政处理、举报投诉处理等案件中总结形成格式化裁判文书,格式化文书适用率占速裁案件的93.1%。四是探索“标准化诉讼”机制。根据行政诉讼中群体性案件多、类案情形多的特点,精审类案中的一案作为裁判标杆,大幅简化其他案件审判程序和裁判文书说理,并直接参照前案作出处理,有效提升类案裁判效率。实行半年,广铁中院速裁案件标准化诉讼占58.4%。

三、坚守质量红线,发挥改革多维效能

同步推进行政审判提质增效、实质性化解争议、繁案精审,充分挖掘和发挥改革多维效能。一是坚持速裁改革与提质增效并行。发挥院庭领导带头作用,院庭长带头开速裁示范庭、写速裁示范裁判文书。发挥大数据导航功能,制作速裁工作专项数据分析报表,每月通报各项速裁质效指标,定期组织开展庭审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及时督促校准改革方向。二是坚持速裁改革与实质性化解争议并行。完善与地方党委政府多元协调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分调裁审机制,实现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广铁基层法院速裁团队仅用3天时间成功化解192件涉公积金系列行政纠纷案件。实行半年,47.4%的行政一审速裁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三是坚持速裁改革与繁案精审并行。制定《重大敏感新类型行政案件全流程标注提示办法》,推行典型行政案例培育制度,定期汇编培育案例,为法官精细化审理疑难复杂和重大敏感案件提供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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