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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构建全流程制约监督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0-12-02 16: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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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江门市新会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制定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违法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办法》《加强案件廉政监督管理和案件回访办法》等十数项制度,从整体管控和个案监督等多个层面建立分级、分段监督管理模式,构建起权责明晰、监督有力、科学规范的全流程制约监督新格局。

  1. 以 “效率·质量·廉政”为主线,确保监督贯穿案件审理日常

    一是建立实现“全覆盖”和抓“关键少数”的多项效率监督管理机制。实行长期未结案件院领导包案督办,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数同比下降57.69%。通过《案件审限管理监督办法》,创设审限约谈机制,实现院庭长“分级督办、督办到案、责任到人”。案件超过两年未结的,由督察部门主动启动监督约谈,重点就承办人是否存在故意拖延办案情形进行审查,今年已对4人次、7宗案件进行审限监督约谈。

    二是建立完善“四类案件”全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创新将督察、宣传部门纳入“四类案件”发现主体,实现多主体多环节协同监管。明确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质量监督管理权限边界,并将院庭长监管作为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启动的情形之一,院庭长对审理过程或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讨论,形成法官、院庭长、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衔接互通、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

    三是建立“全案、全程、全员”的廉政监督管理机制。督察部门采取抽查回访、专项回访和重点回访等方式对所有投诉案件进行全程廉政监督。构建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内部廉政监督体系,立案庭在受理信访中发现案件问题,审管办在案件评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案件流程运转异常时,及时将线索与督察部门共享。

    二、以“案前·案中·案后”为节点,确保监管全程有序、有度、留痕

    一是建立前端统一法律适用机制,为案件质量提供基本保证。成立9个审执定向咨询团队,负责几大类案件的研讨调研、咨询答复。今年以来,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物业服务等专题召开分析会5场。推进专业法官会议常态化运行,今年以来,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38次,围绕个案集中研究探讨,为判前提供意见参考。设置专业法官会议前置审委会上会程序,通过结合类案检索,确保同类型案件方向相同,尺度统一推动审委会从讨论研究个案的主功能向促进全院法律适用标准统一的转变。今年以来,审委会共对14个案件进行了裁判尺度审核把关。

    二是健全中端多维监管机制,实行人机共管。创新监管机制,将立案、审理、执行划分为30多个关键节点,在充分发挥人在监督管理上的主导作用的同时,依托系统、平台,对各节点实行科学监控,充分发挥软件在监管上的辅助作用。通过静默监管,对案件全程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对数据、时限异常的案件及时信息提示和预警,实现案件全程可控制、节点可查询、进程可预判。通过人机共管,优劣互补,实现监督管理由粗放式逐步向精细化、智能化过渡。

    三是建立案后质量评判机制,规范自我监督和检察监督工作。以《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问题17类界定标准,划分3个质量问题等级,实行初终评“双审查”,充分保障申辩、复议权,确保评查结果客观准确。强化检察机关外部法律监督制约机制,与区检察院联合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办理检察建议工作的规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规范检察建议办理流程和期限,共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三、以“台账·数据·考核”为纽带,提升监督机制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是建立“一事一台账”制度。以台账为突破口,用点对点的方式,落实专人专管。如制作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报表,逐案分析原因,制定清理方案、时限,实行销账管理。截至9月,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已完成清零目标。

    二是实行核心数据定期通报。设立发改案件等通报专栏,定期通报审执情况、发改案件情况以及各审执团队办案情况等系列数据,自主开发运用长期未结案件公示系统,将结点和办案计划全程予以公布,就“亮点”数据分享做法,对“痛点”数据及时点名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数据监管,让数据说话。

三是实施分类分块绩效考核。以考核落实日常监管,强化质效提升,考核对象从“法官个人”向“审判团队”转变,通过目标明确、导向积极的绩效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办案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前三季度,民事简易团队中结案率最高的团队为98.85%,平均审理周期最短的团队为30.59天。民事普通团队中多元解纷适用率最高的为60%,报送并被采用的精品案例最多的为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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