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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个聚焦”提升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20-12-02 16: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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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围绕“四个聚焦”构建审判监督管理“广州模式”,增强监督制约实效,有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广州中院获评首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

一、聚焦审判执行程序关键环节,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打造更阳光、透明的审判权运行环境,让群众见证司法、监督司法,确保司法公正。一是聚焦流程信息公开。办案流程信息全程跟踪、主动公开、单点推送,2019年以来公开流程信息2687.7万条。“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平台提供30余项流程信息“刷脸查询”、6大类节点信息自动推送,当事人可随时掌握案件进展、实时监督司法工作。二是聚焦执行信息公开。全国首个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提供财产查控、评估拍卖等15个执行节点信息查询,群众反映突出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在阳光下“无处藏身”。三是聚焦裁判结果公开。明确裁判文书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上网公开,不上网、上网后撤销均需说明原因、严格审批,确保司法裁判经得起“围观”。广州中院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连续五年排名全国法院第一。

二、聚焦风险多发重点案件,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畅通重点案件风险识别管控信息链条,提升审判监督管理实效。一是审判执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全链条信息共享、衔接配合的在线监管模式,院庭长可实时监控、提出监督意见,法官在线反馈案件进展、汇报办理情况,监督反馈互动机制更完善、高效。二是审限层级预警。系统自动跟踪立案、分案、开庭、审限变更、宣判、归档、执行等42个办案流程节点,期限届满前48小时逐级向承办法官、庭长直至院长发出预警信息,超过预设期限系统自动报警并锁死;逐级督办后仍无进展的,案件信息主动推送到纪检监察部门。2019年办案平均用时同比下降18.3%。三是风险案件精准标识。上线重点案件监督管理平台,明确涉稳群体性纠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与类案判决可能冲突、法官可能违规审判等四大类20种案件纳入监管范围,实现系统自动识别标注,形成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全流程在线监管模式,将权力关进“数据铁笼”。平台自2020年6月底上线以来,846件需监管案件经系统自动标识进行监管。四是率先建立减刑假释协同办案平台。法、检、监实现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共享、相互监督,案件裁前全部公示、裁后一键公开、全程留痕办理,杜绝“高墙下的暗角”。

三、聚焦排除内外部潜在干扰,确保审判权行使更加公正

以防止内外部干扰为突破口,持续强化行权监督管理,确保司法公正、规范。一是院庭领导行权留痕。制定院庭领导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厘清正当监管和违规过问界限,院庭长可通过查阅卷宗、旁听庭审、查阅审理报告等形式行使监督权,行权过程形成监督日志并全程可倒查,严防不当干预过问案件。二是完善裁前检索。对存在法律适用争议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在评议时提供关联案件、类案检索报告,承办法官无充分理由不得作出与本院先例冲突的判决。2020年以来已有196件案件强制类案检索。三是强化办案监督。依托专职党务干部全覆盖机制实现重点案件审理、评议精准监督,监督情况与纪检监察部门实时同步。四是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全面审查干警任职资格,全国率先在法院官网公布干警任职回避情况,不符合任职条件人员一律调离审判和领导岗位。对配偶、子女、父母从事律师职业但不需回避人员全部公开,并向律师事务所发出任职告知书,杜绝“夫妻档”“父子兵”隐名代理、利益输送。

四、聚焦与前沿技术深度融合,为司法权运行监督提供科技支撑

以广州法院建设全国首家5G智慧法院为抓手,全面提升监督制约智能化水平。一是海量资源运用促进监管提“质”。完善智慧审理系统,优化类案识别推送、强制检索功能,有效约束自由裁判权。大数据管理分析平台实现办案态势智能研判、司法资源合理调配,广州中院入选2020年全国法院“数助决策”系统示范应用法院。二是技术手段融合促进监管增“效”。狠抓时限管理,系统自动跟踪监督、期限届满预警节点从26个增加到42个,覆盖办案全流程,2019年办案平均用时同比下降18.3%。三是主动对接新科技推进监督现代化。率先实现5G远程庭审,借助4K超清视频传输、VR还原现场等实现庭审“无死角监督”。借助区块链技术,建成全国首个“网通法链”智慧信用生态系统,实现信息、证据一键固定。

以构建新型审判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为抓手,不断释放管理监督机制效能,司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2019年广州法院办结案件55.4万件、法官人均结案450件,同比分别上升36.6%和26%,主要办案质效指标保持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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