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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构建“1+2+3”多元解纷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0-08-27 09: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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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诉调对接“1+2+3”模式,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推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2019年,全市法院参与诉前调解一审民商事案件80706件,调解成功率60%;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86194件,增幅同比下降26.7%。2020年1月至6月,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3338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8.14%,42%的民商事纠纷通过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真正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该院举措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第二批社会治理实践创新项目。

一、坚持整体统筹,构建诉调对接“1+2+3”模式

一是全面设立“一个中心””。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全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凡是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民商事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调解、不宜调解的以外,全部纳入线上调解平台,由中心调解员分流后进行诉前调解。

二是加强建设“两个平台”。建设标准化线下调解平台。标准化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场所,在法院建立了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医疗、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化调解工作室,以及以法官、调解员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在律师事务所推广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一站式线上调解平台。在全省率先开发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将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等纳入同一个平台管理,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风险评估、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一站式”解纷服务,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当事人、调解员无论身处何地都能调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法院进一步拓展完善线上调解平台,开展“云调解”“微庭审”,当事人在家也可享受“指尖调解”“掌上调解”的便利服务,实现纠纷化解“不出门”“零跑腿”。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成功调解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超过七成通过线上完成,实现了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多元解纷不停摆。

三是做优做强“三大调解”。强化专职调解,由法院专职调解员组建专业调解团队,从诉前、诉中到执行,全流程化解专业疑难案件,2019年以来共成功调解案件63598件。强化律师调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29家律师事务所共172名律师参与调解,2019年以来成功调解案件13657件。强化特邀调解,引入市金消协、各行业协会、各大商会等74家特邀调解组织和428名特邀调解员,成功化解金融借款、物业合同等类型化纠纷28485件。同时,发挥联动优势,促进类型纠纷一体化处理。与市总工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2019年进入法院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仅5140件,不到全市劳资纠纷总数的10%。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2019年新收一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2661件,同比下降29.27%。与市妇联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合作,建立专门家事调解中心,家事案件调解成功率约80%。

二、坚持三大理念,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体制优势,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推动将“万人成诉率”纳入地方平安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示范城市标准。市委高度重视诉调对接工作,将诉调对接1+2+3模式纳入市委中心工作,市委政法委制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分解表,将相关工作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强化统筹推进。市人大、市政协开展专题调研,走访人民法院、各类调解组织等,鼓励支持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市政府要求各镇街提供财政经费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市人民法庭配备了42名专职律师调解员,并按照一案一补、以案定补原则对参与法院特邀调解的人员发放调解补贴。

二是坚持部门联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联合下发《东莞市关于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东莞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及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工商联等46家单位纳入全市诉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

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坚持源头治理、调解优先的理念,根据“纠纷哪里来,调解哪里去”原则,通过线上调解平台将拟到法院起诉的纠纷分流至属地的各类调解机构和行业调解组织,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

三、推进诉源治理,将解纷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

一是创建诉源治理示范社区。推动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市中级法院制定《关于创建“诉源治理示范社区”实施意见》,明确各人民法庭探索在本辖区内创建不少于1个“诉源治理示范社区”。第一法院东城法庭建立全市首家“诉源治理示范社区”,第三法院创建10个诉源治理示范社区。完善建立社区法官工作室、社区法官助理机制,推广一社区一法官,实现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二是推广“诉调对接+网格化”。积极推广茶山“诉调对接+网格化”工作方式,加强与各镇街网格管理中心对接,聘请网格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优势作用,协助法院诉前调解、送达、查人找物等。

三是完善基层联合解纷机制。加强与党委政府综治工作对接,与社区、村居自治工作对接,与人社、工商、司法、公安等单位对接,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专业调解等调解组织对接,将解纷工作向纠纷源头前移。加强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指导和规范,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整体合力。

四、培育调解力量,提升社会化解纠纷能力

一是加强调解员培训。针对调解员“多而不专”、队伍参差不齐问题,市中级法院与市司法局共同组织开展全市调解员线上调解业务培训,课程包括调解技能、技巧、调解心理、疫情纠纷调解等,共1359人次参加培训。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调解员培训,提升调解员专业水平。

二是加强与特邀调解组织合作。与市工商联、贸促会、商事调解中心、金消协、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合作。各基层法院结合辖区产业发展特点,将各类行业协会吸纳为特邀调解组织,形成覆盖不同行业领域和纠纷类型的类型化纠纷化解体系,有效化解大量涉企纠纷,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加强诉调对接宣传力度。市委政法委给予大力支持,全市统筹制定宣传方案,拓宽多元平台宣传渠道,树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先进典型,增强人民群众对诉调对接机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对调解员的信任,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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