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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创新“法院+”机制 促进纠纷分类化解

发布时间:2020-08-27 09: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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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己任,以专业审判为核心,以科技融合为支撑,积极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强化“诉源治理”,创新“法院+”机制,服务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一、创建“法院+仲裁院”办案平台衔接机制

一是探索创新,建立裁审衔接工作“广州模式”。近年来,市中院和市仲裁院展开联合调研,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通报制度、卷宗调阅制度、调解联动及重点案件会商等方式,推进裁审协同运行,率先实现了裁审衔接工作的常态化。二是信息共享,实现裁审办案系统智能化。智享:借助市电子政务外网建立数据接口,法院和仲裁院将案件信息实时传输到对方的前置机数据库,实现审判四大类45项信息、仲裁五大类41项信息的实时共享,大大节约立案录入、调阅卷宗的工作量,有效提高裁判文书的撰写效率。智审:对接广州法院智审辅助裁判系统,实现类案识别与说理推送,通过输入关键词等方式,选择匹配广州中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判文书说理库中六大类111项具体段落,提高裁审效率,统一裁审尺度。智策:通过大数据服务审判管理、服务绩效评价,依托办案系统对收案、结案、改裁、改判情况进行实时共享为广州市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法治软实力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三是协同合作,有效促进裁审机制联动协作。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与同级工会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完善仲裁置换司法确认机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大型系列案件,建立执行过程中的日常联动机制,采取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为劳动权益兑现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立“法院+旅游局”巡回法庭合作机制

在广州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设立广州市旅游巡回法庭,旅游质监部门和人民法院派员驻点现场办公。通过提前介入旅游投诉、调解工作,从法律层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解释,提供相似的生效案例予以参考,促进纠纷得到尽快解决。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多元化解旅游纠纷。建立旅游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畅通诉调衔接渠道,推动司法审判和旅游执法监督有效衔接,实现行政调解、诉前调解、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立案受理等流程紧密衔接。二是开创“四快”通道,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根据旅游纠纷的发生地点异地化、纠纷主体多元、涉及关系复杂化等特点,广州市旅游巡回法庭建立“快调、快立、快审、快结”四快通道,由旅游质监部门和人民法院派员驻点现场办公,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开展庭前会议、组织调解、开庭审理等审判工作,为旅游纠纷案件各方当事人提供集成式、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三是加强专业化审判机制,提升旅游纠纷案件处理水平。联合发布《关于联合建立旅游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通知》,并在市中院成立旅游纠纷审判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专业陪审员队伍和专业调解员队伍,更好保障游客、业界双方合法权益。四是引入“智慧法院”服务,提升司法便民水平。旅游巡回法庭将通过广州智慧法院平台向当事人推送法律规定和相似生效案例,引导当事人合理确定诉讼预期,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矛盾。发生旅游纠纷的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手机使用广州智慧法院“审务通”“律师通”APP等平台,实现网上立案、提交案件申请、手机送达、查阅电子文档、联络法官等,还可以通过“广州微法院”,借助“刷脸”等身份识别手段,开展远程视频审判,及大地方便外地游客参与诉讼。

三、构建“法院+食药监”沟通衔接机制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合作,推动形成合力治理。与广州市食安办、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问题,就行政处罚与司法判决衔接等方面的问题形成共识,联合制定《广州市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广州市食品安全简易民事诉讼工作意见》等文件。二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发挥广州微法院、广州法院微信公众号作用,进行案例推送和宣传。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消费者维权情况分析及典型案例,提高消费者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倡导理性维权,促使经营者增强守法意识,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三是借力智慧法院建设,案件审理提档加速。以广州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审判质效。依托远程视频庭审等平台,进行网上在线审理,方便群众参与诉讼。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设置快审团队和专业团队,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设立“法院+工会”多元调解机制

一是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强化工会职能作用。全市成立12家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引导工会律师定期驻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院选派专业法官定期到工作室开展诉前、诉中联调。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实现快调、快立、快审、快执,有效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是创建涉诉情况通报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共通。加强法院与工会组织对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沟通联席会议制度,对如何进一步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案件、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进行沟通和协调。定期通报劳动争议调处情况,工会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市中院通报,市中院将案件审理情况包括受案数、劳动争议多发隐患等问题,及时与工会共享,共同指导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三是建立群体纠纷专项协调机制,妥善化解群体争议。与工会就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案件建立了专项协商沟通机制,发生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时,立即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仲裁院、维稳、信访等相关单位参加,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层层推进。如联合市总工会、仲裁院等部门研究我国南部最大船企“广船国际”产能转移搬迁工作、人员分流安置等处理方案,指导基层法院提前介入,使得近9000人的群体争议得到妥善化解,切实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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