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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综合改革示范效应

发布时间:2020-04-21 09: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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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综合性改革示范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健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改革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示范效应,为前海自贸区和合作区、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19年,前海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6935件(其中新收各类案件共13841件,旧存3094件),新收案件同比上升23.89%;结案14144件,同比上升34.62%;结收案比102.19%,同比上升8.15个百分点,结案效率大幅提升。

一、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精准落地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一是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完善新型审判团队建设,明确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进一步强化法官的主体地位,法官自主管理审判团队,赋予法官对审判团队的工作分配权、案件流程和案件质量管理权和对团队人员奖惩建议权。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科学确定院长、副院长办案工作量,确保院领导优先审理重大、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2019年,院长和两名副院长共办结案件208件。严格落实“系统随机分案为主、人工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2019年6月10日全面落实随机分案机制以来,截至2019年12月,系统随机分案率达93.88%。二是健全与放权相适应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健全案件质量第三方评查机制,推进裁判文书判前评查、案件质量第三方评查常态化,2019年,开展裁判文书判前评查3012份,开展案件质量第三方常规评查129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上网裁判文书进行全面评查,组织开展裁判文书专项培训,着力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加强对延长、扣除审限的管理,明确审批流程和权限。加强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逐案跟踪案件办理进度,建立案件预警机制,将长期未结案件数纳入法官业绩考核范围,2019年,对于没有法定事由的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一年半以上三年以下长期未结案件22件,较同期下降75%。三是完善统一裁判尺度工作机制。健全专业法官会议机制,明晰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范围和情形,2019年,召开各类专业法官会议共33次,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7件。制定关于审理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涉对赌协议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涉音乐著作权侵权纠纷、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等案件裁判指引,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流程,统一案件审理裁判标准。

(二)健全新型法院管理模式。严格按照上级对内设机构改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设置综合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等4个内设机构,明确法院综合业务机构职能定位,优化工作流程。健全法官大会制度,推进法院管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2019年,召开法官大会3次,讨论通过有关裁判指引、工作规程等议题共7项。完善法官和法官助理业绩评价机制,出台《法官业绩评价办法》《法官助理业绩评价办法》,确定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品质等5项一级指标和20项二级指标,科学确定法官合理办案工作量和各类案件权重系数,将法官与法官助理的工作同绩效、等级晋升等挂钩。完善精品案件评价标准,充分发挥精品审判的正面引导激励效应。实行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完善与前海公证处共建的“海燕司法辅助事务平台”,推进司法辅助事务网上办理,2019年,该平台累计共完成集约送达6877件。

(三)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一是全面推行数字化办案。积极推广使用市中级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配备自助扫描终端,强化无纸化办案技术应用。全面推行“数字化”和“网络化”审判,推进诉讼全业务网上办理、庭审数字化记录。2019年,前海法院数字化办案数共4263件。二是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嵌入安装触摸显示屏,搭载法庭中控软件,设计个性化庭审界面,满足法官、书记员等不同角色的实际使用需求。安装裁判文书辅助生成系统,支持出具所有类型裁判文书,为当庭宣判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建设智能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线上法院平台,融合线下和线上司法资源,全方位支持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等线上诉讼服务新模式。完善“掌上法院”功能,实现对案件各节点信息的“无缝隙”公开和“全流程”推送。升级完善“一带一路”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定期更新“一带一路”沿岸国家及地区法律条文库、案例库和调解专家库。四是建设司法审判数据中心。汇聚所有业务系统的数据,司法人员可直接从数据中心提取和查看相关数据。探索开发二维链应用新模式,为全院各项工作计划和实施提供便捷的信息共享,提升法院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健全集约高效现代诉讼服务体系

(一)建设集约化、智能化诉讼服务中心2019年11月启用新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升级诉讼服务“软硬件”设施,提供智慧自助导引,设立志愿者U站,配设自助立案设备。根据前海法院区位特色,集约设置诉讼辅导、案件查询、自助立案、跨域立案、预约法官、便民服务、法治宣传等功能。整合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等多种渠道,集约提供网上立案等智能诉讼服务,着力打造“厅网线巡”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让当事人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各类诉讼事务,实现诉讼服务的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

(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诉讼服务互助共享。一是建立跨域诉讼服务机制。突出诉讼事项“跨域办理”特色,开设涉外涉港澳台诉讼专项服务,安排多语言服务,为域外当事人提供跨境纠纷调解、诉讼辅导、跨域立案等跨地域服务,当事人在前海法院即可完成全国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等各类案件立案工作。2019年11月启用新诉讼服务中心后,截至2019年12月,已完成跨区域立案26件。二是开设粤港澳大湾区诉讼专项服务。为港澳当事人提供跨域委托手续面签、立案、文书送达、卷宗查阅等服务,与广东省自贸区法院实现诉讼服务互助共享。2019年12月24日,前海法院与广州南沙法院、珠海横琴法院签订诉讼服务合作协议,构建跨域立案、跨域调解、跨域庭审、共享司法资源的联动机制,搭建“环自贸区司法服务圈”,探索构建广东自贸区法院协同发展新模式,助力提升区域社会治理的一体化水平。与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合作关系,便于当事人自助完成远程立案。探索建立涉外涉港澳台绿色送达机制,扩大域外案件送达的途径和适用范围,提升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效率。

(三)健全诉讼辅导和立案分流机制。一是加强立案辅导服务。设置诉讼辅导人员,专门为当事人解答诉讼疑问、指导文书草拟等诉讼辅导服务。新增诉讼服务热线,畅通诉讼辅导渠道。修订各类案件诉讼指引、文书模板,引导当事人高效便捷立案。2019年,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咨询近3万次,指导当事人草拟各类法律文书1万余份。二是进一步优化案件甄别分流机制。加强对重大、敏感、新类型、适用域外法类型等案件的筛查和分类,提升风险研判水平。加强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在收案、分案环节进行双重人工识别,提升案件分流的准确性。三是积极推行自助立案服务。加强对当事人使用辅助立案机器人的操作指导,建立“诉讼辅导+自助填单+自助提交材料”的自助立案模式,2019年,机器人辅助立案达9345件,占同期全院立案总数的67.52%,提升了当事人立案的便捷度和获得感。

三、完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化解平台建设。继续深化与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合作共建,将合作调解组织增加至47家,其中9家为境外调解组织,不断满足商事主体多元司法需求。加强特约调解组织参与纠纷化解力度,2019年,北京融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深圳市调解中心等多家特邀调解组织长期派驻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并成功调解案件289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资源共享,目前,广东省自贸区法院可共享香港、澳门地区特邀调解员资源。2019年,“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共接收案件3801件,经筛选可调解案件为2625件,已成功调解1050件,调解成功率40%,其中港籍调解员调解成功320件,澳门、台湾和外籍调解员调解成功25件,充分发挥了国际化商事纠纷化解平台的作用。

(三)健全专业化和市场化的调解机制。借鉴域内外先进调解工作经验,制定《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调解规则和实务指引》,其中包括调解规则、10个实务指引、10个调解案例、6类纠纷调解指引,明确了调解工作流程及诉前调解配套机制。实行“类案类调”机制,制定包括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股权转让等22类案件要素表,提升国际商事调解的专业性与规范性。支持社会调解组织根据当事人的需求提供有偿调解服务,促进调解组织可持续化发展,2019年,共有52件案件由调解组织向当事人协商收取调解费用,总计金额达61万元。

(四)完善诉讼与非诉的联动衔接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先行调解机制,引导符合先行调解的案件进入诉调对接平台。加强对案件全流程跟踪,对于诉讼中当事人仍有调解意愿的案件,移交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2019年,诉讼中移送调解案件1077件,调解成功635件。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与辖区内腾讯音乐、比亚迪融资租赁等公司合作共建纠纷化解机制,委派调解员参与腾讯公司与抖音、唱吧、趣唱、小米等公司音乐制品信息网络传播侵权纠纷的调解工作,2019年,委派调解员上门调解纠纷3000余件,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整体治理水平。与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合作建立多元解纷站、诉讼服务点,从源头上减少、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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