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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诉前和解中心”提供多元解纷服务

发布时间:2019-11-22 16: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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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一牵头四对接”多元解纷新模式,推动在市区两级同时建成诉前和解中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一站式”诉前多元解纷服务。自2019年6月成立至10月底,佛山市两级诉前和解中心共受理诉前和解案件12507件,结案9627件,已结案件中调解成功3793件,调解成功率达39.4%。

一、党委牵头,搭建“诉前解纷”平台。“一牵头”是指由党委政法委牵头,设置独立于法院的诉前调解中心。佛山法院主动争取党委支持,推动改革融入社会治理体制,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层面推进和解中心建设。一是高起点规划体系。广东省委政法委将佛山中院确定为“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省实践创新项目”的改革试点单位,将“加快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纳入全市重点改革项目,确定由市委政法委统筹、市中院牵头建设,进一步完善以诉前和解为中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二是高标准搭建平台。佛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院等6家单位联合出台工作方案,与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加强协调沟通,联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高质量推进建设。佛山中院积极履行牵头建设责任,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依靠党委支持,将市诉前和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为本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目前,市区两级诉前和解中心已初步建成并正常运行。

二、机构对接,形成“专业解纷”实体。市委支持诉前和解中心作为独立建制的诉前调解机构,将机构、制度、机制、人员配备到位,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及运行机制,实现和解中心的实体化运作。一是建立专门独立机构。和解中心设在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的市群众诉求服务中心之下,独立于法院之外,中心日常运作和人员由市中院管理,业务运作同时接受群众诉求服务平台管理。和解中心与其他调解组织功能不同,专门调解法院分流前置的民商事诉讼案件,又与其他调解组织、人民法院环环相扣,形成诉讼纠纷“诉源+诉前+诉讼”的多方主体、多层递进的化解链条。二是配备专职调解队伍。中心调解员“以专职为主、特邀为辅”,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或调解工作经验的首批专职调解员10名。配套专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质效、纪律作风考核,实行调解成功补贴激励机制。三是健全专项工作机制。紧扣职责定位、调解程序等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文书样式。四是拓展专业调解内容。明确受理范围,集中对法院前置分流的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28类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三、程序对接,优化“协同解纷”流程。佛山中院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积极与和解中心精准对接,形成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调解衔接、流畅高效的一体化运作机制,促进以裁促调、以调促审,细化程序对接,优化协同解纷流程。一是流转衔接程序一体化。通过建立对接管理机制,确保和解中心的调解职能与法院的司法确认、速裁、审判、执行等职能在程序上衔接紧密、在业务上相互关联。立案庭在立案的当日将“诉前民调”案号案件的卷宗线上线下同步移送和解中心,中心专员2日内完成逐案登记、系统分案、卷宗扫描等工作,实现快速精准分流;调解员一般须在30天内完成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形成的相关材料,在结案时一并扫描上传至法院业务系统,实现调解全程留痕;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院速裁团队快速出具司法确认文书或调解书,调解不成的案件流转至速裁团队优先快速审理,实现程序无缝对接。二是实体处理标准一体化。通过统一调裁标准为调解工作提供有效参考,确保调解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市中院首批组建6个“1+1+2+N”的专门速裁团队,编制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16类30个典型案例汇编,为统一速裁和诉前调解程序的法律适用标准奠定基础。建立速裁法官与调解员“一对一”结对指导机制,通过定期培训交流、法官传帮带等方式,提升调解员提炼争议焦点、明确调解依据、把握调解标准的能力水平,逐渐摸索出专职调解员的专业化发展路径。三是成果转化利用一体化。通过完善配套,为案件快速审理提供便利。建立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调解员记录无争议事实交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同时在调解日志中整理双方争议焦点、提示案件风险。6月6日至10月底,全市法院速裁团队收案10500件,结案8142件,审理平均周期为10天。

四、资源对接,提高“精准解纷”能力。诉前和解中心整合多元解纷资源,打造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提高精准解纷专业能力。一是联合多元主体。积极沟通对接,联合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工会、妇联等单位或组织派员进驻诉前和解中心,最大限度汇聚起跨部门、跨领域的多方解纷资源。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设立专员负责与各类解纷主体常态化进行信息共享、沟通协调、定期会商、联合化解,最大化发挥各家独特解纷优势。二是吸收多方力量。通过公开选任、申请推荐、审查筛选等程序,组建由专职调解员、行业调解员、特邀调解员构成的“三员”调解队伍。行业调解员从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的调解员中选聘;特邀调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退休法官等群体中选聘。目前全市两级诉前和解中心共配备专职调解员 40名,行业调解员492名,特邀调解员255名。三是科学调配资源。根据案件类型不同,调解员专业、行业不同,采取科学精准的“定制式”对口分案。普通案件随机分配给“全科类”专职调解员,开展专职调解;特定类型纠纷,优先分派给劳动争议、金融、保险等“专科类”行业调解员,开展专门调解;社会影响较大或具有典型意义的特殊案件,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律师等“专家类”特邀调解员,开展重点调解。

五、平台对接,发挥“智能解纷”优势。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在线解决纠纷、优化群众体验,提高调解实效。一是开发线上平台。在由省法院部署、佛山中院开发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调解员智库、推广远程调解、推动在线履行,全面覆盖纠纷受理、分流、调解、反馈等各项流程,推动纠纷解决的智能、便捷、高效。二是推行远程调解。设置远程视频调解室,对接“粤公正”手机小程序,当事人通过手机即可进行“面对面”调解,让当事人少跑腿、不跑腿,降低异地当事人的解纷成本。三是共享数据资源。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与法院诉讼服务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融合对接,实现与法院审判数据、资源、信息的共享互通,通过同类案例分析、裁判结果比对等应用,为调解员、当事人提供纠纷化解指引。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与佛山市社会共治智云平台对接,为佛山司法管理和社会治理提供智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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