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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推动审判团队要素重组与机制创新

发布时间:2019-04-25 1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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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团队模式是对法院人力资源配置机制的优化,也是对审判职权配置和审判管理精细化的创新探索。2012年以来,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率先探索审判团队改革,将要素重组与机制创新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和优化完善,形成了审判团队改革的“福田模式”。

一、审判团队的组建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需求为导向

福田法院审判团队的组建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考虑权力属性、法官员额、繁简分流三个核心要素,考量了五个因素:一是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中心作用为基点,突出法官和合议庭的审判主体地位,明晰办案责任。二是以人员分类管理为基础,以权力属性为依据区分审判事务与辅助事务,在传统的法官和书记员“1+1”配置之间增加“法官助理”这一新的“变量”,重新配置审判资源,建立更为高效的审判组合模式。三是审判团队以专业化为主,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同时可设少数复合型团队审理多种类型案件,方便案件的合理调配和分流。四是根据案件类型的审判规律,按人案基本均衡的原则,科学核定全院审判团队总数和各审判领域配备数量。五是根据本院案件数量和发展趋势、审判业务类别差异、法官承受能力等因素,审判团队数量和人员配置可相应调整,形成以审判需求为导向、灵活应对案件变化的精细化资源配置方式。

二、审判团队的配置遵循以案定员、分类测算的原则

基于以上考量因素,福田法院审判团队的具体配置总体思路是:在确定合理工作量的基础上,测算法官员额;以法官员额为核心搭建审判团队人员结构;以繁简分流的分案模式为依据配置审判团队类型和数量。确定法官合理工作量,即年合理办案数量,是落实审判责任、组建团队的量化基础。为此,福田法院开展专题调研,对该院近三年办案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根据不同案件类型的审判规律和特点进行分类测算,建立了审判资源科学配置的量化模型,在此基础上建立以案定员机制、审判团队配置方案,及差异化的审判绩效考核机制。目前,福田法院设置了52个审判团队。按照法官与助理的不同配置形成了“1+2+3”“1+1”“1+N”三种模式,其中“1 +N”模式主要用于配置速裁快审快执团队,适应速裁、快执案件时限短、节奏快、辅助工作量大的特点。

三、审判团队办案模式实现类案审理专业化,工作统筹集约化,繁简分流标准化

类案审理专业化,每个团队审理案件类型相对固定,集中审理1—2类案件。工作统筹集约化,由保全团队专门办理保全事务;司法辅助中心统一办理送达等辅助事务;庭审管理中心对庭审辅助事务、法庭统一管理调度;执行指挥中心在立案后立即开展被执行人财产“五查”;审判团队统筹分配每月工作,采取集中调解或开庭、集中调查取证、等集约工作方式。速裁快审快执工作标准化,简化和规范办案流程,建立电子流程管理、电子卷宗、电子送达等信息系统,繁简分流提速提效。目前福田法院共组建16个快调、快审、快执团队,包括1个快调团队,11个民商事速裁团队,2个刑事速裁快审团队,2个快执团队,共有 17名法官,40名辅助人员(含法官助理、速录员)。

四、审判权运行以权责一致为标准,实行扁平化管理、规范化监督

福田法院建立完善审判职权配置和司法责任制相关制度,以审判团队为业务主体,将业务体系由过去的层叠式转变为扁平化管理,建立了责、权、利清晰明确的管理体系,裁判权主要集中在法官和合议庭手中。规范审判委员会、院长、副院长、庭长行使的审判职权,院庭长对重点案件(如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发回重审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等)采取听取办案情况、督促办案进度、建议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提请审委会讨论等方式进行审判监督指导;属于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由院庭长重点监督并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

审判团队改革在提升审判质效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福田法院2017年受理各类案件111942件,结案92244件,同比增加39580件,上升75.16%;以106名员额法官计,人均结案870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数量明显减少,2017年讨论案件17件,同比减少29.17%。同期涉诉来访424批553人次,同比减少26批107人次,降幅分别为5.78%和16.21%。2016年6月进一步优化团队配置以后,到年底通过简案快办机制人均结案达1421.81件,以全院12.4%的法官及12.4%的辅助人员办理全院50%以上的新收案件。截至2017年6月15日,速裁快执团队共办结案件12188件,占全院同期总结案数的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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