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执复91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15: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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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广州宝力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与广州宝力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复议一案,广州市白云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1执异911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执行复议,本院立案审查。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4)粤执复91号执行裁定,裁定如下:
驳回广州市白云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复议请求,维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1执异911号执行裁定。
因你方地址不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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