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执复561号
发布时间:2024-07-26 15: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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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执复561号
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五八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五八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执异275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立案审查。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3)粤执复561号执行裁定,裁定如下:
驳回北京五八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请求,维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执异275号执行裁定。
因你方地址不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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