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执复267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8 11: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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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汪超涌、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与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汪超涌、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复议一案,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1执异43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执行复议,本院立案审查。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3)粤执复267号执行裁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1执异43号执行裁定。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处理。因你方地址不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
二○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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