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执复9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6 1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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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执复99号
李剑:
关于周新霞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执异1031号执行裁定,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本院立案受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于2021年4月19日作出(2021)粤执复99号执行裁定,裁定:驳回复议申请人周新霞的复议申请,维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执异1031号执行裁定。
因你地址不详,现将上述裁定内容作为裁定书正本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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