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执复112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4 16: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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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执复1122号
广州民生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陈滨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1执异420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0)粤执复112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陈滨的复议申请,维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粤01执异420号执行裁定。因按你公司的地址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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