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执复111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4 16: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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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执复1119号
吴晶萍、陈方汉、黄伊薇:
恽竞、俞晓梅、俞军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1执异393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0)粤执复111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恽竞、俞晓梅、俞军的复议申请,维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粤01执异393号执行裁定。因按你的地址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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