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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执复1007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4 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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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执复1007号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湛江龙潮房产置业有限公司、海南西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李勇、庞志英:

赣州中联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刘跃平不服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8执356号之三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0)粤执复100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复议申请人赣州中联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刘跃平的复议申请,维持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粤08执356号之三执行裁定。因按你公司(你)的地址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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