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执监10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4 16: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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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执监108号
龙岩鸿裕贸易有限公司:
东莞赐华文具制品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执复30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0)粤执监10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东莞赐华文具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诉请求。因按你公司的地址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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