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执复785号
发布时间:2020-12-31 18: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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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执复785号
清新县石油公司:
蔡剑波不服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18执异23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0)粤执复78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蔡剑波的复议申请,维持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18执异23号执行裁定。因按你公司的地址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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