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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执复970号

发布时间:2020-12-31 17: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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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执复970号

平凉市金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4执587号之一执行裁定,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0)粤执复97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4执587号之一执行裁定;二、指令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执行本案。因按你公司的地址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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