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执行信息 > 执行送达公告

(2020)粤执复777号

发布时间:2020-12-18 15:26:25

浏览次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执复777号

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一佳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李彬兰、:

李彬兰、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湖南省新一佳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一佳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讼费执行一案,案外人李文斌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执异7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案已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0)粤执复777号复议裁定,裁定如下:

驳回李文斌的复议申请,维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执异7号执行裁定。

因你方地址不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