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执复764号
发布时间:2020-12-03 15: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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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执复764号
云南红河绿海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保税区隆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劳伦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广东中建地产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与云南云路红石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石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通达翔投资有限公司、丽江文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绿海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桂瑜森、劳伦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大连保税区隆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复议一案,申请人广东中建地产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复议,本案已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0)粤执复764号复议裁定,裁定如下:
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1执异241号执行裁定,驳回云南云路红石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的异议申请。
因你方地址不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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