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粤执复763号
发布时间:2020-09-03 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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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执复763号
深圳市穗安物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利升百货有限公司:
深圳市穗安物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宝利升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饮食服务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复议一案,本案已立案受理,复议申请人欧伟良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立案审查。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0)粤执复763号复议决定,决定如下:
驳回复议申请人欧伟良的复议申请,维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执异301号执行决定。
因你方地址不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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