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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执复51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0 09: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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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执复518号

珠海经济特区信雄贸易行、珠海经济特区建源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与珠海经济特区信雄贸易行、珠海经济特区建源工程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珠海德玮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不服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4执恢1号之一执行裁定,向本院提出执行复议申请,本院已经立案受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于2020年6月15日作出(2020)粤执复51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撤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4执恢1号之一执行裁定。(二)、发回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作出相应裁定。

现将上述裁定内容作为裁定书正本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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