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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执复611号执行裁定书公告(冯坚、熊晓梅)

发布时间:2020-06-18 18: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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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执复611号

冯坚、熊晓梅:

冯敏、徐惠玲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执异1182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书面审查后,于2020年5月27日作出(2020)粤执复61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冯敏、徐惠玲的复议申请,维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执异1182号执行裁定。

现将上述裁定内容作为裁定书正本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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