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执复133号
发布时间:2020-06-18 16: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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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执复133号
薛德平、郭够香、闫永圣、刘宇军、李明明: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与孝义市德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薛德平、郭够香、闫永圣、刘宇军、李明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复议一案,本案已立案受理,复议申请人山西吕梁西山德威矿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立案审查。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0)粤执复133号执行裁定,裁定如下:
一、驳回山西吕梁西山德威矿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
二、变更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9)粤71执异16号执行裁定的裁项内容为“驳回异议人山西吕梁西山德威矿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因你方地址不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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