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执复139号
发布时间:2020-06-17 09: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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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执复139号
蔡金明:
茂名市富国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9执异79号执行裁定,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后,作出(2020)粤执复13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茂名市富国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粤09执异79号执行裁定。因按你的地址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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