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执监183号裁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6 1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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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执监183号
余文祥:
叶加良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1执异121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2019)粤执监18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执异121号执行裁定第二项。
二、发回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甘玲追加叶加良为被执行人的申请。
因你方地址不详,现将上述裁定内容作为裁定书正本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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