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民终307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18: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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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终3075号
黄敏: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万璟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锦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万雍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盈升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张鹏、蔡海荣、广州佳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方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敏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下列文书:1.本院(2024)粤民终3075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1民初101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1民初1013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三、变更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1民初101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广州市万雍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佳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盈升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方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锦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蔡海荣、张鹏、黄敏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州市万雍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佳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盈升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方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锦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蔡海荣、张鹏、黄敏在承责后,有权在承责范围内向广州万璟投资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本院(2024)粤民终3075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广州万璟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盈升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锦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