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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民申4785号

发布时间:2023-04-26 18: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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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民申4785号

李真锐: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李海珊与被申请人王茜、郑健飞、一审被告李真锐、一审第三人陈华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地址不详且无其他联系方式,导致本院无法向你方依法送达本案的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民申4785号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本案由审判长王振宏、审判员许娟、审判员张扬云组成合议庭,邓宝怡担任书记员,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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