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民再187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8 17: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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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再187号
聂星、深圳市中典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深圳市中典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胡艳与被申请人吴晓芳、黄燕华、聂星、深圳市中典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深圳市中典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定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楼第六法庭组织庭询。现你方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民再187号审理再审案件通知书、传票。本案由审判长贾密、审判员张艮开、审判员钟锦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由洪喜芬担任。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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