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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民终173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1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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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终1736号

叶肇夫:

上诉人叶晓阳与被上诉人郑燕玲及你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向你方无法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民终17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582.76元,由叶晓阳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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