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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行申420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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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行申4206号

武汉市盛世鸿信劳务有限公司:

再审申请人武汉市盛世鸿信劳务有限公司因诉被申请人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案,现已经审理终结。你们作为再审申请人,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本案的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行申4206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武汉市盛世鸿信劳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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