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行终163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09: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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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行终1638号
颜汉吉、郭俊娇:
本院受理上诉人刘先亮与被上诉人汕头市人民政府及原审第三人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颜汉吉、郭俊娇行政纠纷一案,你方作为第三人,现因电联你方多次无人接听且无其他联系方式,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行终1638号《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内容为:一、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为林俊盛、窦家应、李婉鸣,审判长由林俊盛担任,书记员由饶晔担任。联系电话:020-62620567。二、递交材料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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