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行终963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8 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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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行终963号
雷琳琳:
本院受理雷琳琳因诉广东省人民政府不履行职责一案,你方作为本案上诉人,现因电联你方多次无人接听且无其他联系方式,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行终96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审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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