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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民辖终273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11: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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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民辖终273号

辉腾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佛山市南海玮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一审被告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炳来、郑李民、深圳科鑫华恒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中亘投资有限公司及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民辖终273号民事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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