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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民终52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5 11: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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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终529号

广州东送能源集团乌干达有限责任公司[GUANG ZHOU DONG SONG ENERGY GROUP(U)CO.,LIMITED]: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州国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华南公司)、一审被告广州东送能源集团乌干达有限责任公司[GUANG ZHOU DONG SONG ENERGY GROUP(U)CO.,LIMITED]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民终529号民事调解书,内容如下:国能公司向中外运华南公司退还保证金10万元及利息。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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