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行终80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15: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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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行终808号
雷琳琳:
上诉人雷琳琳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现已经审理终结。你方作为上诉人,现因你方地址不详且无其他联系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本案的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行终808号行政裁定书。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审裁定。
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二四 年十月 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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