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民终23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3 13:33:35
浏览次数:- 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终235号
吴史哲、广州市瑞美斯供应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以星物流(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市瑞美斯供应链有限公司、吴史哲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民终235号民事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