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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民终2599号民事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3 09: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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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何振锋、广东山马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金山油茶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市金宏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原审被告陈爱娣、卢练、何伟锋、何振锋、何耀锋、何永胜、英德市浈阳峽生态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广东金山油茶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山马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金宏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英德市浈阳峽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金宏利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民终2599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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