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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民终49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1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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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终496号

邱婕:

你方与上诉人郑文强、被上诉人华融赛富一号(深圳)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原审第三人林秀华、林增、林伙秋、福建省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灏怡有限公司、珠海横琴灏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开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郑文强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1民初25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已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本案合议庭成员为审判员饶清、审判员贺伟、审判员潘晓璇。审判长由饶清担任,法官助理由胡君妍担任,书记员由刘涛担任。联系电话:020-62620988。本案定于2024年9月4日9时在本院三楼第四法庭进行法庭调查。现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民终496号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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